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7-11-19 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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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12年前,双人自行车走中国
有这个计划后父母是发动了可以发动的一切力量来阻止我们成行,最有效的当然就是在经济上,因为这个我们打了一年的工,我记得当时我一天做3份工作,从早上5:00(送报纸)一直做到晚上21:00(在健身房做指导)中间白天是在一个工厂上班,我的伙伴也差不多,那时候我一个月可以挣到800元左右(在91、92年这个收入很不错了),我们想通过自己打工挣钱来实现我们的愿望,但是事情发展的超出我们的想象,当时我们是把我们的想法尽可能多的不厌其烦的告诉我们周围的人,慢慢的大家从不相信到相信,从笑话我们到支持我们,最后是闹的满城风雨了(媒体介入),然后就有企业赞助了。当然我的父母到最后还是没有同意我们的计划,时至今日我才可以体会我的父母的用心。。。。。。。。是的,自己不做父母是体会不到父母的用心的,其实当时还有一件事,那几家给我们提供支持的单位有天开碰头会,后来他们说:这2个家伙是自愿走这一趟的,但是路途遥远,万一在外面有什么不测,我们不是要承担责任?于是找来我们,说了这个意思,我说那我们立字据吧,说:字据当然要立,立了还要去公证处公证!要不没有法律效果,我们说那是自然!到了公证处,写好字据,自己签字画押,公证处说不行,你们自己签字是没有用的,要你们的监护人(父母双方都要签字)。我当时很书生气:我们满18周岁了,有行驶自己人生自由的权利阿!公证处人说: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当时我们的国情,你没有成家,还是要父母签字才算数的。没办法,拿东西回家,因为要具备法律效果,这份东西写的特别详细:令胡歌,男,19岁,家住,,,,,父母,,,,,,现自愿骑双人自行车环游全国,如果在此行程中发生 死亡、失踪、残废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与任何支持单位、个人无任何关系。下面是立据人,及监护人的签字。。。父亲比较男子汉,黑着脸签了,母亲一看 死亡、失踪、残废 就哭了,一哭哭了一个星期,但是我伟大的母亲最后还是找我说:我不签,你就走不了,但是我可以留的住你人,我留不住你心,所以我还是签了,妈妈没有什么送你的,就给你一句话--船到桥关自然直的,在外面,有任何困难都不要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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