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捷安特杯”第七届
中国•石家庄自行车环城赛
参 赛 须 知
1、参赛运动员于9月19日上午6:30—7:30在开发区火炬广场签到、检录,8:30开始比赛。
2、签到时领取电子计时器,发放参赛车牌和号码布;比赛结束后交电子计时器退还押金;检录时发给大众健身组参赛证,不到者视为弃权。
3比赛用车自备,必须使用参赛项目规定的用车,赛前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公路车、山地车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否则不得参赛。山地车比赛用车轮径不得大于26寸,不得小于24寸,轮胎宽度不得小于1.5,可使用光滑胎。
4、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指挥,接受裁判检查,不得影响裁判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车牌必须固定在参赛车车把前或车筐前面。
6、大众健身组参赛运动员必须穿大会统一发放的T恤衫,其它组别参赛服装自备。
7、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此项运动者,不得参赛。
8、参赛运动员严禁携带和使用金属物、玻璃容器,不得随意扔东西,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参赛运动员的自行车、服装、帽子上不允许带有与大会无关的任何企业名称或广告性质的标志及悬挂与大会无关的企业、俱乐部条幅(赞助单位另行规定)。
10、参赛运动员应互相礼让,不得互相碰撞、推拉、争吵、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触犯刑律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1、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时要量力而行,控制好车速,不要冒险、注意安全。在下坡及弯道骑行中控制速度,眼睛要注视前方,切勿低头骑行。
12、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本人负担,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有本人负责。
13、除大众健身组外其它组别在比赛时必须始终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或途中摘掉头盔的,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14、裁判员下达出发口令后,参赛运动员启动时出现车辆故障等原因退出比赛,由运动员本人负责,不得重赛;凡运动员或参赛车离开比赛路线的,均视为自行退出比赛;比赛途中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原地处理,其他选手和本队人员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与本组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15、参赛运动员途中退出比赛的,必须摘下车牌号交裁判员,该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中途受伤者可上收容车或打120救治。
16、比赛途中设有摄像监控和检查人员,未通过以上地点的运动员视为自动退出比赛。
17、公路、山地车组环城赛在距终点5公里、1公里处设有提示牌。
18、大众组每名运动员骑到终点不得超过1小时,否则视为自行退出比赛。
19、11:00解除交通管制,未到达终点的运动员,请自行离开机动车道,退出比赛,以免发生危险。
20、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则、规程要求骑完全程方为有效。大众健身组通过终点后凭参赛证领取纪念奖。其它组别通过终点后,经裁判检查(验车和车牌)合格者,凭车牌、参赛卡和身份证领取奖金。
21、大会在起终点设有免费饮水站和有偿餐饮区,比赛途中饮用水自备。
22、请参赛运动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丢失大会概不负责。
2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9年“捷安特杯”第七届
中国•石家庄自行车环城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石家庄市体育局
石家庄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石家庄捷安特自行车运动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
河北捷安特分公司
四、竞赛日期、路线
2009年9月19日(周六)上午8:30—11:00。
比赛路线:待定
五、竞赛设项
H1 男子55公里公路环城赛(只限公路车):限18—45岁、200人 。
H2 男子55公里山地环城赛(只限山地车):限18—45岁、200人。
H3 女子55公里山地环城赛(只限山地车):限18—45岁、150人。
H4 男女12公里大众健身组(车型不限):限16—55岁、1200人、石家庄市辖区选手。
注:1、18—45岁(1964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
2、16—55岁(1954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
(二)参赛车自备,比赛必须使用所参赛项目规定的用车,赛前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三)公路车、山地车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四)山地车比赛用车轮径不得大于26寸,不得小于24寸,轮胎宽度不得小于1.5,可使用光滑胎。
(五)参赛运动员须签署免责书和保证书。
(六)除大众健身组外其它组别在比赛时必须始终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或途中摘掉头盔的,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保持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参赛,遵守比赛规则和大会纪律,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
(八)比赛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原地处理,其他选手和本队人员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与本组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大众健身组参赛运动员必须穿大会统一发放的T恤衫,其它组别参赛服装自备。
(十)参赛运动员于9月19日上午6:30—7:30在开发区火炬广场签到、检录,8:30开始比赛。
(十一)安全提示:所有参赛车运动员在比赛时要量力而行,控制好车速,不要冒险、注意安全。在下坡及弯道骑行中控制速度,眼睛要注视前方,切勿低头骑行。
(十二)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凡省级专业队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者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3、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本人负担。
4、凡参赛运动员(含大众组)应身体健康并经常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大众健身组:8月21日—8月30日。
(2)其它组别:8月7日—8月28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费用:
大众健身组每人收取10元报名费;其它组别每人收取50元报名费(含保险费、号码牌费)、200元计时器押金。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外,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3、报名方式:
(1)本市参赛运动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报名,同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并在免责书或保证书上签字。公路、山地车组另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2)大众健身组到市区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市区五区文体局体育科、市体育总会报名。
(3)公路、山地车组报名到河北体育馆西门捷安特自行车俱乐部报名,中山东路338号。
(4)外地选手参加公路、山地车组比赛,通过网上报名,详情登陆www.giant-hb.com,在网络上下载报名表和免责书,认真填写其中选项,并在免责书上签字,并将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一同寄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38号、河北省体育馆西门捷安特俱乐部,主办方确认其身份后将在网上公布其参赛资格,报名费需在确认后3天内汇入指定账号。本市选手不能通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11—85283980转803;联系人:林琪。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55公里公路环城赛录取前40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20000元,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8000元,第四名至第五名4000元,第六名至第七名3000元,第八名至第十名2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15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1000元,第三十一名至第四十名各600元。
(二)男子55公里山地环城赛录取前40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至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至第七名2000元,第八名至第十名1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8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600元,第三十一名至第四十名各400元。
(三)女子55公里山地环城赛录取前30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10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至第五名3000元,第六名至第七名2000元,第八名至第十名1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800元,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各600元。
(四)大众健身组12公里,不计成绩,不计名次,按规定骑完全程的运动员均获价值40元的纪念奖。
九、其它
(一)主办方不负担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事项费用。
(二)起终点设有免费饮水站和有偿餐饮区,比赛途中饮用水自备。
(三)如遇暴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四)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
十、裁判员由石家庄市体育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石家庄市体育局 |